关于开展2022年度微课资源建设工作的通知

2439  2022-09-08 16:06:50

沈科教研发〔2022〕11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内容与课程资源建设,落实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相关基本要求,推进现代教学技术和手段的应用,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微课资源建设工作,现公布《2022年度微课资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请各系部组织全体教师积极参加微课资源建设工作,发挥课程团队力量和人才互补优势,将微课建设与专业课程建设工作相结合,保障微课制作质量与建设水平。


       附件:2022年度微课资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9月8日



       附件:

2022年度微课资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内容与课程资源建设,落实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注重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材建设、能有效利用网络教学资源”等基本要求,推进现代教学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专业教学融合,同时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优化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改革创新,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以推动教师能力提升为核心,以融合现代信息技术为关键,扎实推进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和应用,促进教师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全面深化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

二、微课建设

(一)建设范围

       原则上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开展微课建设。已经在教学大赛或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等省级比赛中获奖的微课作品不能重复申报。

(二)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可以是一门课程的某个知识点,也可以分片段建设一门课程的全部内容。鼓励针对建设基础好的课程开展整门课程的微课建设。所有微课必须是原创作品,且能供全校师生观摩学习。

(三)建设数量

       要求每位专任教师必须完成至少一个微课的制作(一个微课10分钟左右);在此基础上,也鼓励教师个人或团队完成整门课程的微课制作。各教师间制作微课的知识点不能重复。

(四)建设标准与基本要求

       1.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围绕单一的、严格定义的学习主题(或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的教学活动全过程。

       2.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应符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特色。

       3.各个学科的微课设计应充分考虑学科的特点和所针对知识点的特殊需要,不应拘泥于某种形式。整门课程微课建设要求根据课程完成所有重点、难点的系列微课制作。

       4.制作微课的技术规范、教学规范、选题价值、教学设计与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应符合“微课项目建设标准与评审规则(参考)”(附件1)。

(五)组织与建设

       各系部负责组织微课建设与推荐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动员与培训。动员全体教师积极参与,为教师创造校内外相关培训的机会,发挥课程团队力量和人才互补优势,将微课建设与专业课程建设工作相结合,提高教师参与微课建设的积极性和制作水平。

       2.项目申报。各系部组织全体教师制定微课项目具体建设方案及进度安排,填写“微课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3.评审与推荐。各系部成立评审小组,对教师申报的微课建设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按微课建设项目申报限额(附件3)进行推荐。要求于9月3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提交“微课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4)”及“微课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4.系部推荐的微课建设项目,经学校批准立项后方可开始建设。要求各系部组织教师于11月15日前完成微课项目建设工作。

三、验收与评审

       微课建设项目的验收与评审分为系部初评和校级评审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如下:

(一)系部初评

       1.评审时间:11月16日-25日

       2.工作要求:

       (1)各系部成立评审小组,对立项的微课建设项目组织初评验收,同时填写并提交“2022年度微课建设项目初评汇总表(附件5)”。

       (2)组织教师将通过初评验收的微课作品上传至指定平台(微课作品材料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等),平台网址与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二)校级评审

       1.评审时间:11月28日-12月9日(暂定)

       2.工作安排: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微课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审,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2)通过验收的微课项目作品将列入学校微课资源库,向学生公开发布,并应用于日常教学;未通过验收的微课项目限于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

       (3)同时,将对通过验收的微课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材料提交方式

       微课资源建设工作涉及所有材料均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教发中心邮箱:sk_jfzx@126.com,纸质签字(盖章)版送交二教314办公室。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微课项目建设标准与评审规则(参考)

       2. 微课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

       3. 2022年度微课建设项目申报限额

       4. 2022年度微课建设项目汇总表

       5. 2022年度微课建设项目初评汇总表


教育教学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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